有一天,聖法蘭西斯在崇拜時,讀到馬太福音10:8-10:「…你們白白的得來,也要白白的捨去。腰袋裡,不要帶金銀銅錢。行路不要帶口袋,不要帶兩件褂子,也不要帶鞋和柺杖。因為工人得飲食,是應當的。」當即起身,決心以此作他傳道生活的準則,情願受窮喫苦,按聖經所記,行走各地傳福音,凡志願加入者,都要矢誓守窮,拒絕榮華,恪守團規,兩人一組出去傳道,以勞力謀生。 這是法蘭西斯會的開始。元朝來華傳教的,就是他們。 聖法蘭西斯個性樂觀開朗,酷愛自然,雖然他常受疾病侵襲,卻從不憂愁或悲傷。 他一共寫了六十多首詩。 最有名是「主手所造」(All Creatures of Our God and King ),寫於1225年夏,當時他已病入膏肓,雙目失明,仍能發出讚美的心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