試將這些「做人的道理」,引申/比較今日的「大人」的行為看看。「不可打人」vs(布殊)、「不可搶別人手中的玩具」vs(敵意收購)、「做錯事要說對不起」vs(某高官)、「大家一起玩,不可一個人霸著」vs(電訊、賭權、油站);還有「排隊一個跟一個」、「吃東西前要洗手」、「應睡覺時要睡覺」、「愛爸爸媽媽」,您(現在)還能做到嗎?
--- (摘自 信報 2007/01/13 顧小培 康和健專欄) ---
聖經這樣說:
耶穌便叫一個小孩子來,使他站在他們當中說,我實在告訴你們,你們若不回轉,變成小孩子的樣式,斷不得進天國。所以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,他在天國裡就是最大的。(馬太福音18:2-4)
從小到大,我們的罪正在不段的加增,有一天要面對死亡時,我們能否面對那審判我們的主?願我們盡早作回小孩(有錯就要認錯),神的赦免能使我們回復真我個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