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January 13, 2007

做人的道理

有一本書,書名 <all i really need to know i learned in kindergarten> (所有我真需要知道的,在幼稚園時,我已經學過了)。作者叫讀者想一想,成年人的一些所謂「做人的道理」,包括處世應有的操手、品德、態度等,並不是什麼莫測高深的東西,六歲稚童已經在學,而且都做得到,反而「成年人」將其置之不顧,或執行起來更是千難萬難、瞻前顧後。 中譯本《生命中不可錯過的智慧》

試將這些「做人的道理」,引申/比較今日的「大人」的行為看看。「不可打人」vs(布殊)、「不可搶別人手中的玩具」vs(敵意收購)、「做錯事要說對不起」vs(某高官)、「大家一起玩,不可一個人霸著」vs(電訊、賭權、油站);還有「排隊一個跟一個」、「吃東西前要洗手」、「應睡覺時要睡覺」、「愛爸爸媽媽」,您(現在)還能做到嗎?
--- (摘自 信報 2007/01/13 顧小培 康和健專欄) ---

聖經這樣說:
耶穌便叫一個小孩子來,使他站在他們當中說,我實在告訴你們,你們若不回轉,變成小孩子的樣式,斷不得進天國。所以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,他在天國裡就是最大的。(馬太福音18:2-4)

從小到大,我們的罪正在不段的加增,有一天要面對死亡時,我們能否面對那審判我們的主?願我們盡早作回小孩(有錯就要認錯),神的赦免能使我們回復真我個性。